'I don't use this shit!' - Facebook 前高層 Chamath Palihapitiya
Chamath Palihapitiya 受訪時表示自己覺得非常內疚,因為期間他負責用戶增長,為了讓用戶上癮,Facebook刻意地製造短期亢奮,例如只給用戶想聽的聲音等。
對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而言,我想每天不起碼看一眼Facebook,不看一條Youtube片段是不能度日的。就是這個依賴令Facebook 和Google 壯大至一個令人難以想象的程度﹕今年六月計,Google 和Facebook 市值分別是全球第二和第七,這是超過絕絕大部份國際集團(conglomerate)。
它們手上掌握著我們極多的個人資料,包括電郵﹑生日﹑朋友網絡﹑通訊內容﹑喜歡的事物﹑所在地等等 – 這個我們知道。它們販賣這些大數據給廣告商作極之精準的廣告投放 – 這個我們也知道。我們覺得這是為生活帶來方便的代價,大學教的network externalities / critical mass 不就是說越多人用的網絡價值越高,越能吸引更多人用嗎?這樣造成的壟斷不是像供水或供電一樣是natural monopoly嗎?既然Facebook 和Google是免費的,它們作為世界上最大的壟斷,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問題?有甚麼損失?
首先,Google 和Facebook 是免費是一個假象,因為付費的不是用戶,而是廣告商,還有content provider (即是製作Youtube的人或者寫文章的記者)。今時今日大家習慣了上網的免費娛樂,content 是賣不到錢的,唯有在content 旁邊放廣告才能賺錢。Youtube 和Google 便從中抽取30-40%不等的利潤。因為翻版的泛濫和Youtube / Google 從廣告費中的高百分比分紅,歌手﹑電影人和作家都很難餬口。
你說,這只是作家﹑歌手們的事,做這些行業便是朝不保夕的,我有我的免費娛樂,這沒有問題。我不說長遠來說這生態環境會令高質素娛樂徹底消失,我只想大家反思一下,Google 和Facebook 坐享如斯大的影響力和數據,會否只會乖乖地公平公正地只操作一個平台,令用戶找到對他最有用的內容?大家可以參考以下例子它們會如何使用影響力﹕
2014年Wall Street Journal 報導Facebook 對七十萬真實用戶進行了一次大型社會實驗。它想知道它是否能夠透過控制Facebook feed的內容去影響用戶的情緒。它在一個星期裏過濾這些用戶的feed裏含有正面或負面思想字詞的post,再看看這對用戶自己post 的status 裏表達正面或負面情緒的影響。實驗結果是極之成功,證明Facebook 完全可以控制人的情緒。這推論下去,Facebook 要改變一個大選的結果也是易如反掌。
另一個例子是Amazon 和一間大型出版商Hachette在合約談判上有分歧,為了施加壓力,Amazon 在它的網頁上把該出版商的書都設定為二至三星期內送貨,而平時是立刻送貨的。並把該出版商的書的價格調高,在同一版面建議用戶購買另一出版商的書。Hachette旗下的作者的銷量立即受到極大影響。
Google 搜尋絕對有能力去成就或摧毀一個行業。If it doesn’t exist on Google search,it doesn’t exist。當美國對它就搜尋結果連結到售賣毒品的網頁罰款時,一夜之間Google 搜尋再也找不到這些連結,而這些非法毒品網上商店也相繼結業。
本來公司採取甚麼商業策略其他人無權管,不過問題出在它們 的市佔率。如果在實體企業這早便被人用反壟斷法(美國叫Antitrust, 香港叫Competition Law)起訴了。不過美國近年對網絡壟斷是完全的縱容,因為涉及的全部皆是美國公司,而這些公司每年花上十億美元巨款對美國的政客進行游說,推行對它們有利的政策。只有歐盟最近對Google作反壟斷起訴和罰款。
當我們聲討地產霸權,討厭超級市場的千篇一律,要支持良心小店的時候,為甚麼我們對網絡巨頭對出版商﹑作家﹑記者﹑藝術工作者的壓迫視若無睹?更嚴重的意義是,如果它們可以操縱我們的情緒﹑意見﹑看甚麼書﹑看甚麼影片﹑得到甚麼資訊,那麼它們與極權政府之間的距離有多遠?
你會問,我們可以做些甚麼?難道不看Youtube/ Facebook ,不用Google 搜尋器嗎?
其實壟斷與否,我近來也很少看Facebook,因為再很少見到有我關心的親友的update,很多都是廣告或機構的post,跟宣傳易無異。與其花時間看廣告雜誌,為甚麼不bookmark一些高質的你喜歡的媒體,直接看它們的網頁支持它們的廣告收入?我有一篇post 是一些人生裏不看不可的工具書,也有講過好用的自學語言手機程式,為甚麼乘地鐵時不能更好利用你的時間,要看Facebook 沒有營養的newsfeed?我們大可以只看有信譽的名人或長輩推薦的網站和書。大數據方面,你可以分散自己的資訊足跡,例如不要啟用GPS,有時候用Yahoo mail / Yahoo search。要買東西的,可以直接到商戶的網頁買,減少中間人利潤。
21/3/2018 - 我發誓我在幾個月之前已經寫好這篇文章,所以對今天登上國際報紙頭條的facebook 醜聞我一點也不驚訝。
資料來源﹕
Move Fast and Break Things – Jonathan Taplin
(雖然這本書的論據推演有牽強之處,刻意把科技公司醜化,論點亦有些鬆散,但其中有很多有趣的觀點可以參考,引發更深思考。)
https://www.nytimes.com/2014/05/10/technology/writers-feel-an-amazon-hachette-spat.html?mcubz=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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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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