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說金融監管機構對銀行的監管近年大幅度增加,尤其在反洗黑錢及其他金融犯罪方面。究竟在生活上和實質操作上,這些新法規對普羅大眾及銀行界從業員,除了多填幾份表格外有甚麼分別?讓我講兩個例子讓大家作個對比。
1987年時候,一位美豔的泰國女子步入銀行分行。她手提一個大號名貴皮手袋,一副剛由機場抵港的樣子。她在櫃台前打開手袋,裏面裝滿了美金現鈔。櫃台職員不多問一句,很樂意地把全部現金存入她指定的戶口。三十年後的今日,我可跟你打賭,你試盡每一間香港的銀行分行,就算你是香港人在該銀行自出娘胎已有開戶口,用它作出糧戶口,身家清白,外加信用評級A級,也沒有可能把一整袋美金現鈔存入自己戶口。
今日在銀行裏,客戶關係經理(Relationship Manager/ RM)常常抱怨他們的客戶未能進行正常的交易,令他們受盡客戶的投訴。例如一位內地生意人,貴為香港上市公司主席,在蘇富比買了一件名貴首飾。他想匯錢到蘇富比的時候卻被他的銀行拒絕。原來銀行內部認為這些高價首飾可以用來洗黑錢或賄賂內地官員,不願意冒險被牽連。我想,這未免想像力有點太過豐富,不過這是銀行業界作為驚弓之鳥之下定出的準則。它們寧可沒有了一半客人,也不願冒險被監管機構罰款過十億美元,或被禁止染指任何美金市場和產品。
身為銀行從業員,要留心的是很多國家都把未及時報告可疑洗黑錢活動為刑事罪行。當有事發生時,警方追查的時候會質問交易經手的所有銀行職員,為甚麼沒有報告上司有可疑活動。在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的盤問中,七個司法部人員同時審問一個證人,以很不友善的態度問一些可能已經幾年前的事件的細節,令證人感到極大壓力。這個時候,唯一可以保護你的,就時書面紀錄(Documentation)。
在銀行界打滾的人絕大部份都知道白紙黑字的重要性。Documentation可以是任何紀錄,甚至是自己寫給自己的一封電郵。只要有存檔有時間標誌(timestamp),便可證明你當時做決定的理據,比你在七名調查員審問時倉皇作出的自辯更有說服力,絕對有可能救你一命。
我認識一位已退休的金融業從業員Y先生,他職業生涯大部份時間都是做顧客關係經理(RM),負責銀行與公司/中小企客戶業務。他在恒生銀行工作時帶領一隊小隊,管理的客戶數目達700個。他剛接手時發現有一個客人特別賺錢,因為一般公司的應收賬款(receivables)的收款期多在30至90日以內,但這間公司的收款期長達240天,因此欠下銀行巨額利息。當Y先生問負責此客人的RM時,RM說他也不知道詳情。Y先生於是讓一個辦公室助理去客戶的登記地址去查探一下,回來報告竟然是負債幾百萬港元的公司的地址只是類似公司劏房的租貸商業地址服務公司,根本沒有實體營運。Y先生認為事有蹊蹺,於是聯同RM約客人見面。他們在文華酒店見面,客人代表是一位台灣女士。Y先生問客人甚麼時候才會收到應收賬款,客人說﹕”你們不是已經知道了嗎?” “知道甚麼?” “那些信用證都是假的。” 即是客人公司用以抵押的交易都是虛構的。Y先生與RM離開酒店回辦公室的路程是他人生中最漫長的一程,每一步都非常沉重。
Y先生回到辦公室後立刻以備忘錄形式記錄了他們和客戶的對話和他的憂慮,發給了上司和相關的部門同事。一個﹑兩個星期過去了,Y先生完全沒有收到關於此事的消息,這間公司仍然是恒生銀行的客戶。
幾個月後,Y先生早上回到辦公室自己房門前, 發現房的簾子是閉上的。平常他離開房間會把簾子拉開的。他推門,看見房裏面有兩個穿西裝的男子,還有恒生銀行的內審部主管。兩名西裝男子說﹕”我們是ICAC派來的,想請你到ICAC一趙。”像極了TVB電視劇的情節。那個時候Y先生不但沒有緊張,反而鬆了一口氣,因為他知道遲早這會發生。Y先生這個時候很高興他有發出那些備忘錄,有那白紙黑字的證據,他根本不需要擔心要怎樣自辯,那備忘錄勝過在探員面前說的千言萬語。Y先生在ICAC作供了一整天後問探員﹕”我之後還需要再上來作供嗎?”探員說﹕”如果你今晚可以離開這裏,便代表你不用再回來了。” Y先生臨走時在洗手間發現差不多他全部同組同事都被ICAC傳召來作供。後來證實了這是恒生銀行史上最大單的歐江國際賄賂案,Y先生的職位的前任者也有牽涉在內。
這是2003年的案件。今時今日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業界甚至是每一個小職員的要求已不能同日而語。我們不但要了解崗位的相關法規,還要時刻提高警覺,及時報告可疑活動,並為自己做的每一個決定作全面的書面紀錄,以備監管機構日後查考。作為一介職員,有金融犯罪因為你的疏忽而發生,責任不再是限於公司的層面,而你個人亦可能要負上刑事負任,甚至面臨監禁的懲罰。
延伸閱讀: 金融業的特別員工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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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時候,一位美豔的泰國女子步入銀行分行。她手提一個大號名貴皮手袋,一副剛由機場抵港的樣子。她在櫃台前打開手袋,裏面裝滿了美金現鈔。櫃台職員不多問一句,很樂意地把全部現金存入她指定的戶口。三十年後的今日,我可跟你打賭,你試盡每一間香港的銀行分行,就算你是香港人在該銀行自出娘胎已有開戶口,用它作出糧戶口,身家清白,外加信用評級A級,也沒有可能把一整袋美金現鈔存入自己戶口。
今日在銀行裏,客戶關係經理(Relationship Manager/ RM)常常抱怨他們的客戶未能進行正常的交易,令他們受盡客戶的投訴。例如一位內地生意人,貴為香港上市公司主席,在蘇富比買了一件名貴首飾。他想匯錢到蘇富比的時候卻被他的銀行拒絕。原來銀行內部認為這些高價首飾可以用來洗黑錢或賄賂內地官員,不願意冒險被牽連。我想,這未免想像力有點太過豐富,不過這是銀行業界作為驚弓之鳥之下定出的準則。它們寧可沒有了一半客人,也不願冒險被監管機構罰款過十億美元,或被禁止染指任何美金市場和產品。
身為銀行從業員,要留心的是很多國家都把未及時報告可疑洗黑錢活動為刑事罪行。當有事發生時,警方追查的時候會質問交易經手的所有銀行職員,為甚麼沒有報告上司有可疑活動。在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的盤問中,七個司法部人員同時審問一個證人,以很不友善的態度問一些可能已經幾年前的事件的細節,令證人感到極大壓力。這個時候,唯一可以保護你的,就時書面紀錄(Documentation)。
在銀行界打滾的人絕大部份都知道白紙黑字的重要性。Documentation可以是任何紀錄,甚至是自己寫給自己的一封電郵。只要有存檔有時間標誌(timestamp),便可證明你當時做決定的理據,比你在七名調查員審問時倉皇作出的自辯更有說服力,絕對有可能救你一命。
我認識一位已退休的金融業從業員Y先生,他職業生涯大部份時間都是做顧客關係經理(RM),負責銀行與公司/中小企客戶業務。他在恒生銀行工作時帶領一隊小隊,管理的客戶數目達700個。他剛接手時發現有一個客人特別賺錢,因為一般公司的應收賬款(receivables)的收款期多在30至90日以內,但這間公司的收款期長達240天,因此欠下銀行巨額利息。當Y先生問負責此客人的RM時,RM說他也不知道詳情。Y先生於是讓一個辦公室助理去客戶的登記地址去查探一下,回來報告竟然是負債幾百萬港元的公司的地址只是類似公司劏房的租貸商業地址服務公司,根本沒有實體營運。Y先生認為事有蹊蹺,於是聯同RM約客人見面。他們在文華酒店見面,客人代表是一位台灣女士。Y先生問客人甚麼時候才會收到應收賬款,客人說﹕”你們不是已經知道了嗎?” “知道甚麼?” “那些信用證都是假的。” 即是客人公司用以抵押的交易都是虛構的。Y先生與RM離開酒店回辦公室的路程是他人生中最漫長的一程,每一步都非常沉重。
Y先生回到辦公室後立刻以備忘錄形式記錄了他們和客戶的對話和他的憂慮,發給了上司和相關的部門同事。一個﹑兩個星期過去了,Y先生完全沒有收到關於此事的消息,這間公司仍然是恒生銀行的客戶。
幾個月後,Y先生早上回到辦公室自己房門前, 發現房的簾子是閉上的。平常他離開房間會把簾子拉開的。他推門,看見房裏面有兩個穿西裝的男子,還有恒生銀行的內審部主管。兩名西裝男子說﹕”我們是ICAC派來的,想請你到ICAC一趙。”像極了TVB電視劇的情節。那個時候Y先生不但沒有緊張,反而鬆了一口氣,因為他知道遲早這會發生。Y先生這個時候很高興他有發出那些備忘錄,有那白紙黑字的證據,他根本不需要擔心要怎樣自辯,那備忘錄勝過在探員面前說的千言萬語。Y先生在ICAC作供了一整天後問探員﹕”我之後還需要再上來作供嗎?”探員說﹕”如果你今晚可以離開這裏,便代表你不用再回來了。” Y先生臨走時在洗手間發現差不多他全部同組同事都被ICAC傳召來作供。後來證實了這是恒生銀行史上最大單的歐江國際賄賂案,Y先生的職位的前任者也有牽涉在內。
這是2003年的案件。今時今日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業界甚至是每一個小職員的要求已不能同日而語。我們不但要了解崗位的相關法規,還要時刻提高警覺,及時報告可疑活動,並為自己做的每一個決定作全面的書面紀錄,以備監管機構日後查考。作為一介職員,有金融犯罪因為你的疏忽而發生,責任不再是限於公司的層面,而你個人亦可能要負上刑事負任,甚至面臨監禁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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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世代,要安然生存就要盡力保護自己。老闆是不會保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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